中国义乌网6月18日讯(记者 蒋守洋 通讯员 周尚波)6月16日,义乌警方根据侦查线索发现稠城街道某大厦一房间的承租人和暂住的朋友是贩毒嫌疑人并实施了抓捕。而“二手房东”赵某将租房租出后,因嫌麻烦没有向有关部门报送承租人的身份信息,甚至在抓捕之前,警方上门核查时,赵某也以无人居住为由搪塞,被警方以涉嫌窝藏、包庇罪刑事拘留。
据了解,这是近年来义乌发生的第二起因“二手房东”未按规定报送承租人信息而被刑事拘留的案例。
来自四川南充的赵某,2012年起在义乌从事整租转租赚取差价的生意,就是大家俗称的“二手房东”。
今年1月,赵某将稠城街道某大厦的一个房间以月租形式出租后,除了在第一次收房费时见过承租人一面,此后便“撒手不管”,再无跟承租人见过面,连房费都是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收取的。
至于出租房内住了多少人,租客是干什么的,赵某根本不会过问,也没有根据《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或社区、居委会报送承租人的身份信息。
据赵某交代,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因租房问题被查了。他以前都是以年租和半年租的形式进行经营,2013年在江东街道做“二手房东”时,他也曾因不按规定登记租客身份信息被处罚。
赵某说他平时也会依法依规向公安机关报送承租人的身份信息。但随着经营久了,且眼下租房不紧俏,赵某为了不至于空房开始以月租的形式出租,无疑增加了向公安机关报送的频率,他嫌麻烦就对租客报送身份信息一事就不那么热心了。公安机关上门核查时,赵某害怕处罚就刻意隐瞒了有人入住的事实。
为此,义乌警方再次提醒出租房房东,出租房屋时并不是只要签份合同、收取租金就完事。“承租人租下房屋后,务必要登记入住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公安机关或当地社区,否则极可能给自己带来大麻烦。”民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