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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批擅自经营“日租房” 义乌一“房东”被拘留

发布时间: 2016-06-08 15:36:30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龚正平

  中国义乌网6月8日讯(记者 龚正平)为加强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近日,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开展日租房集中清理行动。

  6月7日下午,福田派出所民警在对下骆宅振兴西路的一公寓楼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在该公寓楼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以日租的形式向租客提供住宿服务(即“日租房”),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目前,福田派出所已取缔了此非法经营的日租房,并对经营管理者予以治安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据介绍,福田辖区流动人口11余万,大部分居住在城郊结合部的出租房屋内。出租房生意的火爆同时,也催生了不少“黑旅店”、“日租房”的产生。

  义乌警方提醒:公寓楼、出租房没有特种行业许可证且未经过相关审批的,不允许擅自经营“日租房”。同时,义乌警方也将针对现有状况加大查处力度,义乌市民不要因为一时贪图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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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冯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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