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6月27日讯(记者 毛旭倩)今天下午,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召开2016年义乌市游泳场所安全工作会议,市文广新局相关领导以及全市各游泳场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体育总局第17号令《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及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对开展全区游泳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布置,并就做好2016年游泳场所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希望各经营单位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会议特别强调,要严格执行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游泳场所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场所设施设备、救生设施、救生人员、安全制度必须达到标准;游泳场所配备各类救生器材,水质、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开放标准;游泳场所须严格按照规定配备救生员,并做到着装、持证上岗。游泳场所须确保所聘用的各类经营性专业技术人员持相关证书上岗,并对经营场地、设施、器材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其符合游泳场所开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