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6月28日讯(通讯员 王化银 李军)6月28日上午9时30分,义乌市公安局义亭中队民警毛警官带领队员在稠义路与铜溪路交叉口查处电瓶车交通违法行为时,看到一辆电动车在该路口闯红灯,立即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毛警官在检查中意外发现,电动车驾驶人是一名妇女,踏板处放着一只红色塑料桶,里面居然“塞”了一名小男孩,当时正在熟睡中。
“多危险啊!万一电动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毛警官说。毛警官当即要求电动车驾驶人下车,并小心翼翼地从塑料桶中抱出小男孩,转交给队员暂时抱着。
同时,对旁边这名骑电动车的妇女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通知家人前来将小男孩接走,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据了解,这名妇女姓于,义乌义亭镇人,塑料桶内的小男孩是她才9个月大的儿子。
当天上午,于女士准备带儿子去义亭镇的一家医院做健康体检,因嫌家里坐车去义亭镇里不方便,一只手抱着小孩骑电瓶车又不会。于女士思来想去,索性就从家里拿来一只塑料桶,把儿子“塞”了进去,放在电动车的脚踏板上面,匆匆骑着电动车就上路了。
所幸,途中被义亭中队民警查获,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