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搭建活动板房的43万多元货款迟迟讨要不来,兰溪的邵老板一怒之下爬上义乌涉事建筑工地30多米的塔吊要挟,并与救援人员僵持了五个小时。虽然义乌警方努力协调让他的债务得到落实,但他过激的讨债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最终被处以七天行政拘留。
讨债不成爬上塔吊要挟
李先生是安徽临泉人,在义乌上溪镇一家纺织公司工作。几年前,这家纺织公司在镇区月湖路和岩湖路交叉口兴建厂房,他作为公司代表负责跟承建方沟通建筑工地上的事宜。
6月30日上午9时许,李先生突然接到建筑工地管理人员陈经理的电话,说做活动板房的一个兰溪老板正在建筑工地上闹事,让他赶紧去看看。
兰溪老板姓邵,52岁。邵老板跟陈经理谈货款的过程中,李先生一直在旁边陪着,听出了一个大概。“建筑工地上的承建商换了好几个人,以前一个姓高的承建商欠邵老板几十万元货款。虽然陈经理承诺下周二前预付给他10万元,但邵老板不同意,还说下午3时前拿不到钱就跳楼。”李先生说。
当天下午2时30分,李先生担心建筑工地出事,吩咐技术员、管理员和门卫守住塔吊和在建楼房的楼梯口,不让邵老板靠近。半小时后,邵老板来到建筑工地,见拿不到钱开始爬塔吊,被他们及时制止。民警赶到现场后,对邵老板进行了批评教育,劝他要理性讨债。
让人意外的是,警方离开建筑工地没多久,邵老板趁管理人员不注意,独自爬到一个塔吊的顶部。“塔吊离地面有30多米高,我们吓坏了,只好又拨打110报警。”李先生说。
僵持五个小时后才下来
当晚8时30分,救援人员苦口婆心劝导了五个小时,邵老板才从塔吊下来。这种过激的讨债行为,不仅影响建筑工地的施工进程,更让有限的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社会公共资源造成极大浪费。
邵老板说,他爬塔吊讨债也是“不得已”。据介绍,邵老板从2012年底就开始在建筑工地上搭建活动板房,2014年底之前的货款都已结清。“2014年底至去年底,建筑工地欠了我48万多元,只付了5万元。”邵老板说。
欠邵老板钱的是一个姓高的承建商。可是,建筑工地这些年承建商换了好几拨,他也联系不上高某。无奈之下,邵老板只能三天两头去建筑工地找人。“今年春节后,我到建筑工地不下100趟,但一直讨不来钱。”
把邵老板从塔吊上劝下来后,义乌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也考虑到他的难处,召集纺织公司和建筑工地现在的承包商进行协商。现在的承包商陈老板说,他愿意承担邵老板被拖欠的债务。“下周三以前,我会先给他10万元。但是,我刚接手这个建筑工地不久,剩下的钱得慢慢给。”
虽然被拖欠的货款得到了落实,但邵老板也因过激的讨债行为受到了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