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2时许,义乌丹溪北路一厂房里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厂区环境的冷却设备被撞坏,直接经济损失达20余万元。义乌交警大队北苑中队民警询问驾驶人陈某,得知对方因没有估计好高度才发生了事故。
“商都”遇上“瓷都” 景德镇陶瓷艺术研究院新丝路分院在义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