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度先行,规范竞争性存放管理。出台《义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存放范围全面覆盖,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公款均纳入竞争性存放管理。规范招投标过程,由各主管部门统一招标、下属单位依据招标结果办理资金存放。编制招标文件及开标、评标工作事宜由各主管部门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
二是有序推进,定期实施招投标工作。建立按季开展招投标工作制度,便于单位科学计划资金存放需求。今年以来,义乌市开展了两期行政事业单位公款招投标,共计13家单位、5.01亿元资金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定期资金存放银行。下一步,全市范围内闲置资金量100万元以上、闲置时间3个月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到期后均实行竞争性存放。
三是提高效益,引导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在投标利率上浮到顶且取消社会贡献情况下,根据地方金融考核排名确定中标顺序,使得银行更为重视地方贡献,引导、督促银行业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