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对义东路一家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违规经营者开出一张1万元的罚单。至此,在近半个月时间里,稠城执法大队已开出同类罚单4宗,其中对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却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柯某、徐某每人各罚款10万元,对向柯某、徐某提供瓶装燃气的两家燃气公司门市部各罚款3万元和1万元。
为确保G20杭州峰会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今年6月以来,义乌市有关部门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网点在销售瓶装液化气以及送气上门服务时,要严格做好“实名登记”工作,购气人必须凭本人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购气,销售人员必须如实登记购气人员的信息。与此同时,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日常检查执法力度,严禁燃气经营单位向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一旦发现予以严厉处罚。对燃气经营单位存在违规使用明火、气瓶倒灌、私设瓶库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管控,确保安保维稳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