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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

发布时间: 2016-07-18 08:30:43 来源: 杭州日报 作者: 见习记者 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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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和省、金华市政府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和统一部署,以“农村利益可保留,城市利益可享受”为基本要求,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因地制宜、注重实际”的总体原则,以2016年11月1日0时为时间节点,义乌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基础性改革,事关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事关社会制度改革。据悉,义乌进行户籍改革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非农业性质户口以及由此派生的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等各种类型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二、适度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根据义乌市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需要,结合城市人口规模和综合承载能力,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对全市城乡落户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包括落实相关土地政策,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四、完善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和工作体系,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加快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

  五、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

  户籍制度改革后,农村居民进城镇落户具体将享有以下权利:一、原有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二、原有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三、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中的集体资产收益;四、农村居民计划生育优待政策;五、社会养老、医疗保险、住房、教育等城镇居民享有的各项权益。

  此外,在户籍制度改革中,按照优先解决存量、适度引导增量的要求,户籍制度改革将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农业转移人员落户问题。同时,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编辑: 祝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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