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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骗取农业户口 义乌一男子提供虚假资料

发布时间: 2016-07-19 10:23:17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 记张枝昶

  义乌将以2016年11月1日为时间节点,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当前阶段,义乌正在进行户籍的清理和整顿工作,而就在这严格的审查期间,义乌佛堂派出所却查出了一名用虚假身份骗取户口的男子。

  该男子姓王,义乌人,30岁。今年3月份,王某声称自己没有户口,来到义乌佛堂派出所申请上报户口。王某称自己在江西出生,由父亲带回义乌,小学毕业后就外出打工,其间他的父母没有给他上过户口,现在联系到他父亲后,因为自己要结婚,没有户口不方便。随后,根据民警要求,王某提供了亲子鉴定以及一系列的身份资料,眼看着马上可以上户口了,但民警带着资料到365便民服务中心审核时,王某的骗局被揭穿了。

  “我们户口信息收集完毕后,便拿着材料去365便民服务中心审核,结果进行人像比对后,发现他在北苑街道星火村已经有一个户口了。”办案民警说。于是,民警对王某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发现王某提供的姓名是假的,他出生在义乌,北苑街道的户口是因母亲而转移过去的。7月9日,民警对王某及其父亲进行传唤,通过一番审问后,王某对自己骗取农业户口的事实供认不讳。

  而王某之所以骗取农业户口,主要是想得到一些经济利益。据了解,户籍制度改革后,农村居民进城镇落户不仅享有原来的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中的集体资产收益,农村居民计划生育优待政策,还可享有社会养老、医疗保险、住房、教育等原先城镇居民享有的各项权益。此外,农村居民未退出承包地的,仍然保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可以继续享受与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惠农政策。

  义乌警方表示,在义乌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期间,将对群众进行户口申报的情况及时受理并处置,同时将加大对户口的审核力度,市民在申报户口的时候,要提供真实的信息,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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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冯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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