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19日讯(见习记者 郑忆昕)近日,省发改委公示首批浙江省服务业强县(市、区)培育试点名单,试点地区分为Ⅰ、Ⅱ、Ⅲ三类,共24个,义乌成功入选Ⅱ类地区服务业强县。
据了解,去年底,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服务业强县(市、区)培育工作的通知》,服务业强县培育的对象为全省所有县(市、区),分Ⅰ、Ⅱ、Ⅲ三类按不同方向分别培育。
Ⅰ类地区主要指设区市主城区,重在提升发展质量,打造辐射带动功能较强的现代服务业强区;Ⅱ类地区指产业基础雄厚、综合实力较强的县(市、区),重在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特色优势服务业,打造产业融合联动的服务业强县(市、区);Ⅲ类地区指资源环境优势明显的县(市、区),重在发展特色服务业,做大服务业规模,打造绿色生态型服务业强县(市、区)。
义乌市是Ⅱ类地区的典型代表,在我省统一部署开展服务业强县培育工作前,义乌市就已在发展服务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义乌市坚持“兴商建市”,打造服务业强市。早在2003年,义乌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就超过50%,2015年义乌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647.5亿元,占GDP比重达61.9%。
为加快服务业发展,发挥服务业在推动我省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有效释放内需潜力、带动社会就业、持续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省对服务业强县(市、区)试点提供专项资金补助、用地奖励、评价奖励等优惠政策。
据悉,服务业强县(市、区)培育是我省发展服务业的创新之举,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服务业工作的重点,旨在培育发展新动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在全面推进的同时,确定一批服务业强县(市、区)试点地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预期目标是,到“十三五”期末,全省一半左右的县(市、区)形成“三二一”产业结构。
入围服务业强县(市、区)试点并非“终身制”。服务业强县(市、区)培育综合评价工作将每年展开。对评价结果排名上升幅度较大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及财政奖励;对评价结果不理想的试点地区,取消试点资格,由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