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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以房管人” 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发布时间: 2016-07-27 10:31:00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刘军 沈一凡

  中国义乌网7月27日讯(义乌商报记 者刘军 特约记者 沈一凡)义乌是一座商贸城市,也是一个充满激情和活力的创业之都,每天都会迎来一批批来自全国各地、怀揣梦想的劳动者和创业者。

  随着流动人口的持续增加,我市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面临新的挑战。为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切实维护好公共安全社会稳定,我市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系统工程来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纪律导向,以“以房管人”、“人房共管”为抓手,真正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全力推进出租房屋管理规范化、精准化、信息化,助推社会治理创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加强和规范出租房屋管理过程中,我市积极创新出租房屋管理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房管理的实施意见》,落实部门责任,对公寓楼出租房实施宾馆式管理,对二手出租房实施标准化管理,对农村出租房实施网格化管理,将出租房屋划分为绿色“放心类”,黄色“关注类”,红色“严管类”三种类型,根据不同的类型,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检查力度,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实施动态化管理。为了提升出租房屋信息化管理水平,市公安局流管办不断强化技术支撑,在全面启用便携式采集系统的基础上,先后开发了流动人口居住证和积分入户管理信息系统、流动人口精准化管理系统、流动人口决策分析研判系统。针对出租房屋地址信息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在全市出租屋全面推广二维码管理,以二维码替代房屋门牌编号,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将流动人口信息精准关联到户。自工作开展以来,现全市出租房屋二维码粘贴率占比超过95%,实现了“查房知人、查人知情”,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掌握了出租房内流动人口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管理的实施意见》,房屋出租人在出租房屋的同时,还要积极履行法定义务,若违反法律规定,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去年以来,全市上下全面落实社会治理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出租房屋管理职责,重点落实房东、经营者管理责任,规范改造内部设施,强化消防、安全检查,严格信息报送义务,严格追究不依法履责的房东业主责任。日前,义乌警方根据线索发现稠城街道某大厦一房间的承租人及其朋友涉嫌犯罪,并实施了抓捕。值得一提的是,该住所的“二手房东”赵某因没有向有关部门报送承租人的身份信息,最终,因涉嫌窝藏、包庇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到目前,我市已处罚违反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案件2050起,其中处罚流动人口的258起,处罚房东、业主的1792起;处罚违规经营业主的126起,行政拘留126人。

  为了提高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为流动人口服务,市公安局流管办还实行了一系列的人性化服务。如创新了申报途径,推广以远程申报系统为主的多类型主动申报系统,根据不同的流动人口和房东,提供基于互联网、电话、二维码、微信等多途径的申报渠道。坚持“提高服务质量,延伸服务范围,实施亲情化服务”的工作理念,为流动人口提供多种服务,切实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送关心、送温暖、送关爱,通过各种渠道为他们提供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便民咨询、精神文化、志愿组织、流动儿童等四大类系列服务活动,提高流动人口在义乌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流动人口深切感受到了“身在异地犹在家乡”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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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严晓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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