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日晚,义乌地下商城一家饰品店发生盗窃案,一枚巴西天然水晶吊坠不翼而飞。虽然这枚吊坠的价值不高,但老板娘张女士决心揪出小偷。经过店内监控回放,她发现吊坠是被两名陌生女子中的一人偷走的。如何找到作案的女子?张女士从她的同伴入手,因为这名女子穿着一件义乌某房产公司的工作服。昨天,盗窃饰品店吊坠的女子被义乌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三天。
监控锁定偷吊坠的女子
张女士是江苏连云港人,跟丈夫陈先生在义乌地下商城开了一家饰品店。7月24日晚7时许,张女士带着女儿去市民广场散步,店里只有陈先生一人照看,两名年轻女子走了进来。
“她们逛了没几分钟就离开了,什么东西都没买。”两分钟后,陈先生突然发现柜台上一枚巴西天然水晶吊坠不见了。事发时,店里除了进来两名年轻女子,没有其他客人进入,可以断定吊坠是被她们拿走的。
店里负责进购货物的是张女士,陈先生并不清楚吊坠的价值。因担心价值较大,陈先生立即关上店门追了出去,但没发现两名年轻女子的身影。
张女士带女儿回到饰品店得知,被盗吊坠的进货价150元,标价210元。虽然价值不高,但她决定要把小偷揪出来。
张女士查看监控录像发现,进店的两名女子长得非常像。一名女子穿着工作服,手里拎着一只印有义乌江东街道某在建房产项目的手提袋;另一名女子穿着灰色娃娃衫和黑色短裤,打扮得比较洋气。
通过同伴着装揪出小偷
“偷东西的是那名穿娃娃衫的女子,她趁我老公不注意,拿起吊坠塞进了短裤左侧的口袋。”张女士决定从那名穿工作服的女子入手,“她有可能是那家房产公司的员工”。
恰好陈先生有个朋友在这家房产公司工作,随即拍下监控录像的照片发送给对方并得到确认。前天上午,张女士和陈先生赶到该房产公司,通过一名负责人电话联系上涉事女子。女子姓朱,但她表示对同伴盗窃一事并不知情。
“在电话里,我们并没有提出过分的要求,只希望她的同伴能把吊坠还回来,或者买下这枚吊坠,再当面向我们道歉。”张女士说。前晚6时许,朱小姐独自走进饰品店想找张女士私了,但遭到拒绝。
“偷东西的女子一直没出现,太没有道歉的诚意了。”张女士说。随后,双方发生不愉快,闹到了稠城派出所。民警了解事情经过后,依法传唤朱某的同伴接受调查———她是朱某的姐姐,27岁,义乌江东街道人。
朱某的姐姐说,当天她和妹妹一起逛街,看到饰品店那枚巴西天然水晶吊坠后十分喜欢,就鬼迷心窍地揣进了自己的口袋,妹妹并不知情。被店内监控锁定后,她十分害怕,就想让妹妹将吊坠送回了事,不敢当面见店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