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记者从市金融办获悉,为贯彻落实今年5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精神,7月21日,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义乌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办法》、《义乌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义乌市社会法人失信黑名单曝光实施细则》。
据了解,《义乌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办法》按照信用信息类别、条数、权重的不同,信用评分分布在0到100之间,分数越高表明信用越好。根据社会法人的信用得分,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B、C、D、E五类。等级为A类的社会法人,为良好信用主体,可加快行政许可证照审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属于上级机关权限优先予以上报,优先享受市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等;等级为B类的社会法人,不奖不惩;等级为C类的社会法人,为一般失信主体,对其减少或降低政策支持、财政扶持力度,在行政审批、年检验证等工作中,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并不得列入各类免检、免审事项范围等;等级为D类的社会法人,为较重失信主体,限制其享受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减免税等相关优惠政策,暂停审批新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列为日常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加大现场核查;信用等级为E类社会法人为严重失信主体,将对其进行一票否决,并列入社会法人“黑名单”备选名单。
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义乌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办法》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制度,《义乌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义乌市社会法人失信黑名单曝光实施细则》是联合奖惩的两个配套制度。
据介绍,去年7月我市获批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根据创建要求,我市已建成义乌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下发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与使用办法、归集目录,全面归集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所掌握的信用信息,形成企业和个人两大信用数据库,包括拖欠税款、水电费、通信费、交通违章等在内的良好和不良信息都被记录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信用信息的全覆盖加上联合奖惩措施的全应用,构筑“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的诚信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