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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9月1日起实施 义乌公益组织这么看

发布时间: 2016-08-31 11:41:39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楼金靖

  中国义乌网8月31日讯(记者 楼金靖)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正式实施,9月5日被定为我国的“慈善日”。这意味着公益、慈善活动的组织、举办将有法可依。

  据悉,在慈善法实施的背景下,义乌市将在9月5日到10月中旬深入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倡议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企业等盈利性单位捐赠一天的利润,非盈利性单位视情况捐赠。所有捐赠款项将缴存至义乌市慈善总会捐款专用账户,用于帮助癌症患者,不挪作他用。

  义乌市的公益、慈善组织常年开展助学、助残、帮贫、赈灾、免费医疗服务等慈善公益活动,为建设一个互助友爱的和谐社会做出了巨大努力。慈善法的实施会对这些公益活动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为此中国义乌网记者采访了义乌两个主要的公益组织。

  信息公开有利于接受监督

  根据慈善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并免费提供慈善信息发布服务。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平台发布慈善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我们每个活动都是公开透明的,比如说我们要救助或看望慰问一些人,我们有计划,有数据,有地址人物各称等等,全部都是公开公示的。”城市有爱公益组织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点规定对他们来说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并且,我们有报名系统、有网络平台,如微信群、公众号和城市有爱网站等,都会在第一时间发布活动信息。所以对于我们城市有爱来说不会带来麻烦,反而会更促进协会的健康发展。”

  “如果非要说影响的话,更加严格的信息公开制度更有利于监督我们活动每一笔款项的去向,是好事。”城市有爱的负责人说。

  义工之家也同样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两年前我们就已经在规范运作了。目前我们将信息公开更加地细化,每个月都会有详细的信息来对外公开,做到更加有始有终。”

  募捐资格受限更利于规范管理

  慈善法对募捐资格也做了限制: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民政部门将视情况做出处罚。

  “城市有爱自成立以来就规定只在协会内部互助,也就是只在城市有爱会员、会员家人范围内发起募捐。”城市有爱的负责人说,“但是我认为这样的规定使得募捐活动规范便利,可以防止一些不良事件的发生。”

  义工之家主要的公益活动范围并不在募捐这一块,“这一规定可能会导致更多的个人求助于公益组织,促使我们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有效避免一些恶性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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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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