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18日讯(义乌商报特约记者 冯建民 通讯员 王霞 记者 刘抗)近日,省地税局、省国土资源厅分别发文,批复我市开展不动产信息交换暨转移登记一体化办理改革试点。
批复要求我市按照“依法依规,方便群众”的原则,坚持“先税后证”的法定程序,实行登记与税收的“联合受理”。要严格按照《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的规定,依法高效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做好不动产登记与税收管理相关信息系统之间的衔接。
据悉,目前我市国土、地税部门正按照上级批复精神,抓紧准备,确保10月初正式实施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