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19日讯(通讯员 阮宏伟)近期,义乌检验检疫局执法人员对义乌市某机构非法从事进出口检验鉴定业务的情况进行了查处。
经调查,该机构对某市场采购商品按照欧盟标准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但该批产品出口西班牙后被通报不合格。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批次被通报产品对应的检测报告3份,另发现该机构为美国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1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验检疫该局执法人员对该机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非法业务,并对擅自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8号)规定,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经过质检总局许可后方可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部分第三方机构在未获得资质前即擅自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因缺少相关监督管理,业务质量难以保证,出具错误报告误导出口企业的情况时有发生,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的机构,应提前申请许可,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监管,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广大进出口企业也应该擦亮双眼,选择正规机构进行检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