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24日讯(通讯员 王化银)9月23日下午,江西乐平籍青年小袁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义乌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1500元。
上个月,在老家通过科目一考试的江西乐平籍青年小袁为熟练驾车技术,为下一步科目二、科目三场地和路考做好充分准备,小袁每天请朋友当自己的临时“教练”。
“考虑到晚上10点钟以后路上人车相对较少,所以我和朋友都选择这个时间出门,到暂住地—义乌市江东街道西谷、东新屋、石塔头附近的道路上学习驾驶。这样的练车大概持续了一个月左右时间。9月13日晚上10时许,我和朋友驾车途经310省道西谷村路段时,被正在前面设卡检查的交警查获。我因无法出示驾驶证,驾驶的别克小轿车被交警暂扣,等候处理。”
小袁说,他今年22岁,三年前他和家人从江西乐平老家来义乌做淘宝生意。为方便送货,他想买一辆汽车。于是,去年他在老家的驾校报了名,并于上个月顺利通过了科目一的理论考试。
“造成今天的后果,都应怪自己之前听信了老乡的一句话:只要副驾驶座位上坐着一个有驾驶证的人,并在其的指导下就可以上路学习驾驶。所以,我一直还蒙在鼓里。直到被交警查获,并告诉我的驾车行为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我才如梦方醒。”小袁说。
公安部今年1月初发布的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