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27日讯(记者 祝露娜)近日,义乌市环保局制定了《义乌市环保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并予以印发。
据了解,《义乌市环保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是义乌市环保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义乌市环保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加强对环保工作社会力量的引导和调控,支持和鼓励优质环保中介机构,淘汰落后环保中介机构,提升环保服务能力而制定的。
本办法主要涉及环保中介机构的备案、考核、推荐和淘汰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其中的环保中介机构是指:在义乌市域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的单位。
办法中规定,具有环保中介服务相应资质并在义乌市境内从事环保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向义乌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环保局)申请登记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一)义乌市环保中介机构登记备案申请表(附件1、附件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与从事环保中介服务相应的资质证书及其附表复印件;
(五)主要从业人员技术职称证明材料和劳动关系合同复印件;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提交材料和考核结果,每年的四月份发布“在义环保中介机构推荐名录” (以下简称推荐名录)。推荐名录报送至义乌市五水共治办、各镇街、环保局各科室,并在网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