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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

发布时间: 2016-09-29 10:49:15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朱耀升

  中国义乌网9月29日讯(通讯员 朱耀升)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日前,义乌市城管委通过建立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等形式,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近年来,随着义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日益规范,竞争环境得到优化,但也还是存在招标人和投标人行为不规范、低价夺标、弄虚作假等现象,直接影响了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为此,根据有关规定,市城管委要求在招投标中引入建设工程投标报价风险警戒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风险警戒值的,一律不列入评标基准值的计算范围。招标文件中应列出多种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采用随机因素确定评标基准值。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有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记录未核销,或拟派总监有兼任其他在建工程,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企业有不良行为且公示未到期的;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诚信信誉分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按《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予以不良行为公示,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对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或以非法手段、非法渠道获取证据材料提出异议或者投诉的,以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为目的恶意异议或者投诉的,不履行投标承诺而投诉的,将给予投诉举报单位予以诚信扣分处理。

  同时,要加强造价编制人员执业管理,严禁中介机构及造价人员参与编制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一项目的投标报价或者提供投标咨询服务,违者依法予以查处。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专家应在有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般工程项目不采用技术标评标,如有特殊项目确需采用技术标的,其技术标分值不得超过总分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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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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