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11日讯(通讯员吴虎松)五水共治是推进浙江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关键之策,其中,治污水更是加快绿色转型发展的“龙头”。而往各大水域中投放净化水质的鱼类则是治污水最长效的方法之一。但有许多市民群众并不知道这些鱼类的用处,因此经常会进行违法偷钓偷捕行为,严重影响了绿色治污的治理效率,也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各大水域的生态环境。
为有效减少这一违法行为的出现,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执法队员们针对各大水域进行高频巡查,一经发现偷钓偷捕行为便立刻予以取缔。2016年10月10日晚20时许,稠城大队夜班人员在秦塘水库查处了一起涉嫌偷捕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由于醉酒导致情绪较为不稳定,与执法人员发生了推搡行为,致使一名执法人员的手机损坏,因此执法人员在设法稳定当事人情绪的同时立刻通知了公安部门,将该名涉嫌妨害公务的当事人带至稠城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
在当事人与手机遭到损坏的执法人员进行调解的过程中,由于双方一直存在分歧,对于赔偿金额迟迟无法达成一致。稠城大队办案队员合理利用时间,一面安抚当事人,帮助协调损坏手机赔偿事宜,一面抓紧时间调查取证,于一天内就将这起偷捕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案件办结。办结案件的同时,办案队员与遭受损失的执法人员进行深入沟通,做好心理工作。该名执法人员考虑到当事人对于违法行为认错态度良好,于调查取证过程中也十分配合,且当时是由于醉酒导致情绪不稳,在综合考量之下,本着人性化执法、以民为本的原则,最终同意了当事人提出的赔偿金额,使这一民事纠纷亦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获得了公安部门执法同仁们的好评。
对于影响五水共治的违法行为,大家都应该坚决地共同抵制,这样才能更快推进浙江改革发展,提高浙江人民生活水平。同时,执法人员在贯彻执行五水共治政策的同时,一定会做到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争取圆满取缔每一起违法行为,并且完成对每一位违法行为人的成功教育,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