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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出台农村电商发展政策 电商村最高补助60万

发布时间: 2016-10-12 11:51:51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蒋守洋

青岩刘村 资料图

  中国义乌网10月12日讯(记者 蒋守洋)近日,义乌出台《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办法,对发展农村电商给予了更多支持政策。根据《意见》,创建农村电子商务专业村最高可获得60万元补助,第三方平台设立市级农村电商服务中心也将获得60万元补助。

  2015年,义乌全市电子商务贸易实现交易额1511亿元,同比增长31%。今年上半年,义乌市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720亿元,同比增长17%,再创历史新高。

  而在这电商发展大军中,义乌的农村电商也扮演着重要角色。据阿里研究院分析,截至2015年,在50个“大众电商创业县(市)”中共发现408个淘宝村,仅义乌就有淘宝村37个,数量居全国第一。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创新农村商业模式、转变农业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也是打造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消费、扩内需,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近日,义乌出台《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办法,对发展农村电商给予了更多支持政策,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根据出台的鼓励政策,凡达到义乌市三星、四星、五星电子商务专业村建设标准的,将一次性分别给予达标村30万元、45万元、60万元的补助。

  第三方平台在义乌设立市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达到“义乌市农村电子商务市级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给予20万元补助,连续补助三年,共计60万元。

  第三方平台在义乌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点),达到“义乌市农村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点)建设标准”并开业经营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助;该服务站(点)第一年度代购交易额达到30万元或便民服务笔数达到2000笔以上的、第二年度代购交易额达到50万元或便民服务笔数达到3000笔以上的、第三年度代购交易额达到80万元或便民服务笔数达到4000笔以上的,分别每年给予1万元补助;该服务站(点)组织本地产品在平台上销售,年销售额达到20万以上的,每年给予2000元的补助,补助三年。

  同时,也鼓励各镇街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电子商务专业村实施整体策划、招商、培训、数据统计和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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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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