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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酒穿上“洋马甲” 混迹酒吧终被查

发布时间: 2016-10-17 08:42:40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记者 盛游 通讯员 夏曙

  “怪我自己心存侥幸,不该听信上门推销洋酒的人说的话。”义乌某酒吧负责人王某在违法事实和证据面前承认了错误。

  近日,位于义乌市工人北路的某酒吧迎来一批特殊的“客人”———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和义乌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他们对该酒吧消费类用酒进行了突击检查。执法人员迅速锁定吧台边上小仓库内的“芝华士”瓶装酒和“ABSOLUT”瓶装酒。

  现场经专业人员初步判定,上述“芝华士”瓶装酒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洋酒,也就是假酒,“ABSOLUT”瓶装酒因未加贴中文标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据酒吧负责人王某交代,上述瓶装酒是9月16日晚从一个上门推销的业务员处购得。业务员给出的报价比市场价格低20%左右,虽然对洋酒质量心存疑惑,但在利润的诱惑下,王某以6180元的总价购买了一批“芝华士12年苏格兰威士忌”“芝华士18年苏格兰威士忌”和“ABSOLUT”瓶装酒。原想从中赚取利润,不料还未售完便被执法人员逮个正着。

  同时,另一组执法人员检查了位于商贸区的某酒吧,也查获大量假酒。据统计,当晚的联合执法行动共查获“芝华士”瓶装酒84瓶、“ABSOLUT”瓶装酒42瓶。

  卖假酒要承担何种法律后果?执法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0.5万~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上述两家酒吧负责人将面临法律的严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执法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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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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