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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了!首届“义乌慈善奖”申报时间截至10月30日

发布时间: 2016-10-26 10:22:23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王志坚

  近日,义乌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开展首届“义乌慈善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辖区和本领域内候选对象推荐工作。首届“义乌慈善奖”的申报,采取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个人和机构自荐申报的,需要征得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或所在镇(街)同意,并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申报截至时间:10月30日。

  “开展首届‘义乌慈善奖’评选活动,旨在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营造慈善氛围,通过表彰慈善先进,更好地促进义乌市慈善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据义乌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首届“义乌慈善奖”评选对象为:慈善公益行为主体在义乌或慈善行为发生在义乌,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慈善公益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企业和机构,参与评选的个人、企业和机构只能申报一个奖项。申报对象应填写《首届“义乌慈善奖”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相关报表可至义乌市民政局网站(网址http://mzj.yw.gov.cn/)下载。

  共设四类奖项

  据了解,首届“义乌慈善奖”共设四类奖项,具体评选条件为:

  1.个人(机构)捐赠奖。用于表彰捐赠款物数额较大,或捐赠款物数额虽有限但事迹特别突出,影响较为深远的个人、企业或机构。主要依据在2012年1月至2016年9月期间的捐赠情况,综合考虑个人(机构)资产规模、本人(机构)参与慈善的事迹和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

  2.慈善项目奖。用于表彰具有创新性和发展性较强,受助群体反响良好,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慈善项目。综合考虑在2012年1月至2016年9月期间,项目实施时间、收益情况、资金规模、社会影响及其示范性和可推广性等情况。

  3.志愿服务奖。用于表彰近年来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影响良好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或志愿服务团队。主要依据2012年1月至2016年9月期间,以志愿服务行为和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为主。

  4.慈善工作奖。用于表彰长期以来在慈善组织、慈善文化传播或慈善理论研究领域,事迹突出、成效显著、影响深远的个人或团队。综合考虑从事慈善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社会影响等内容。

  奖项名额及评选程序

  首届“义乌慈善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义乌市民政局。据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首届“义乌慈善奖”四类奖项具体名额设置如下:个人(机构)捐赠奖(不超过15个),慈善项目奖(不超过三个),志愿服务奖(不超过五个),慈善工作奖(不超过两个),表彰名额总数将控制在20个左右。

  评选程序将按受理、初选、评审、公示、审定等五步进行,最终由评选委员会根据公示结果及调查情况确定表彰名单。对通过评选获得首届“义乌慈善奖”的个人、机构和项目,由义乌市政府发布表彰决定,并适时举行颁奖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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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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