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28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鲍斌)11月1日,《我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正式实施。对推进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减少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对农田生态系统的破坏,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就《办法》的具体实施,记者采访了回收实施单位,义乌市圣穗供销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春燕。
记者: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范围是哪些?
徐春燕:依据《办法》明确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范围规定,实行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是指在我市范围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农药包装物,包括用塑料、纸板、玻璃及金属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非我市范围或者非农药范围的包装物不在回收范围。
记者:回收补助标准是多少?
徐春燕: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农药废弃包装物实行全市统一补助标准进行回收。具体为:农药包装瓶200ml(包括5-10ml针剂)以下回收价0.30元/只,200ml(含)以上回收价0.50元/只;农药包装袋按500克以下回收价0.10元/只,500克-5000克(含)回收价0.50元/只,5000克以上回收价1元/只。针剂以盒为单位,农药包装瓶以原瓶原盖,盖子盖紧为准,破碎的不收。
记者:谁来进行回收服务工作?
徐春燕:圣穗农资公司,以及农资公司指定的镇街回收点,将作为全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的责任主体,开展接下去的回收处置工作。农资公司与回收点签订回收协议,负责制定包装物回收分类、归集存放标准,指导督促回收点按标准实施等事宜。回收点农资店做好服务工作,按标准回收,做到符合回收标准的包装物应收尽收,建立完整的回收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并先垫付回收款,支付给农户。目前,农资公司前期在实地查看全市各镇街农资店的布局、经营规模、场地、人员等条件后,已经首批与40家回收点(详细地址见第四版)签订了回收协议,强服务促落实,扎实做好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以后根据回收情况,将会逐步增加回收点。确保实现各类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90%以上,回收的包装物无害化处理率10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