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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 义乌全面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划分

发布时间: 2016-10-28 11:53:43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蒋守洋

  中国义乌网10月28日讯(记者 蒋守洋)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有重要作用,户籍制度改革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

  今天(10月28)上午,金华市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召开。中国义乌网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自2016年11月1日零时起,金华全市将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也就是说,下个月起,义乌将不再有“农民”。

  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内容

  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市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不再标注户口性质。

  二是调整完善户口迁移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进一步放宽我市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三是建立完善居住证制度。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和连续就读为基本条件,推行流动人口在我市居住登记,积极推进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机制。

  四是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推进户籍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人口信息整合和共享。

  五是同步推进配套公共服务政策调整。统一户口性质后,将对与原有户口性质相挂钩的公共配套政策逐步进行调整,最终实现公共服务政策的城乡一体化。

  户籍制度改革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村“三权”确权登记颁证问题。当前,农业转移人口存在离土不离乡、进城不落户现象,农民担心进城落户后,原有的农村权益会被收回。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同步推进了农村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股权、宅基地使用权“三权”确权,通过“三权”确权,从制度上保障进城镇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消除农村人口进城镇落户的后顾之忧。截至目前,我市山林承包经营权已全部完成确权,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完成98.4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完成44.7%,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完成93.51%。

  二是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门槛过高问题。长期以来,我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主要渠道是购房落户,造成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始终提高不快。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将重点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门槛过高问题,根据“优先解决存量,适度引导增量”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符合我市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适应我市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同时,进一步放宽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镇落户的条件限制,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的城镇落户率。

  三是相关领域配套政策调整跟进问题。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将逐步解决进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的失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及随迁子女教育等问题,并将逐步制定城乡同步的卫生计生政策,推进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标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统一,逐步缩小各项社会救助标准的城乡差距。截至目前,市本级前期梳理的29项城乡二元制政策中,公租房廉租房政策、城乡低保标准、临时救助政策、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两参”人员定期生活补助、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6项配套政策已调整到位,此外还有8项政策已着手制定或准备制定,总计达到14项。随着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更多的配套政策将得以调整施行。

  三个最大变化

  一是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即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二是放宽市内迁移落户条件。将原市内二代以内直系亲属投靠放宽到了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有利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就近迁往城镇集聚。

  三是全面放宽各类人员的落户条件。对合法稳定住所人员、合法稳定就业人员、人才引进、特殊贡献、投资纳税、亲属投靠等对象,进一步放宽进城落户条件,有利于吸引人才,集聚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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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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