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逛街时,我们常看到商家促销,推出很多优惠措施,优惠幅度让你无法拒绝,然后跟着就去消费了。等消费完后发现,压根没先前想的那么好,钱花了不说,还闹得不愉快。
张女士在义乌城区一家超市上班。昨天,她在逛街时,一个美容美发店的服务员向她推荐一种优惠券,只花一元钱就可以享受一次美眉塑造和洗头发。
张女士觉得很划算,毫不犹豫付了一元钱跟着服务员来到了稠州北路上这家美容美发店。
店里工作人员收了优惠券后,安排张女士洗头,然后负责美眉的技师又认真细致地给她塑了眉形。张女士在镜子里一照,觉得眉形挺合适自己,心里很高兴,于是向技师说了个“好”字。
技师听到“好”字后,就给张女士点上药水开始纹眉。张女士以为优惠券中的“美眉塑造”就是纹眉,也没多问,任由技师操作。
操作结束后,张女士拿镜子一照觉得很满意,打算离开,结果被工作人员拦住了,要她交600元纹眉费。
张女士当然不肯付费,但店家不肯放她走,经过协商,张女士付了500元。说好一元钱免费享受两个项目,为什么要收这么多钱,张女士越想越生气,来到义乌福田市场监管所投诉,要求美容美发店退还纹眉费用。
调解现场时,店家说,纹眉前的造型让张女士看过,她还说过“好”,也就是说张女士同意纹眉,而且纹眉不是美眉塑造,并不在免费项目中,应该收钱。
张女士认为,店家在纹眉前没说这是优惠券外的项目,也没告知纹眉价格,再说500元明显高于市场价,坚持要求退款。
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认为,店家在纹眉之前没有告知张女士纹眉是优惠券外的项目,也没有告知价格,这是引起纠纷的原因所在。
美容店利用消费者对“美眉塑造”和“纹眉”的不了解,将免费的“美眉塑造”和收费的“纹眉”进行捆绑,又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诱导消费者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店家承认了自己经营行为不规范,按照市场价格收取张女士的纹眉费用,退还给张女士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