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国际商贸名城义乌,是以培养工商贸易学科人才为特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决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见《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3. 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学校统一调配,承担班主任、公寓辅导员等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1日16: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登录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专栏(http://rsc.ywu.cn/gkzp)填报岗位,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如学历、学位、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荣誉证书等)。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其中1个岗位。仅报名不选择岗位无效。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学校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一周内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wu.cn)公布。同一岗位如合格应聘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于2016年11月30日上午8:30—下午4:00到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望道楼217A)上交个人详细简历一式三份及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笔试。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义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附件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6年12月2日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 2016年12月3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5分。考试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A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大纲参阅: 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岗位能力测试环节。
(三)岗位能力测试
岗位能力测试对象:各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岗位能力测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以上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岗位能力测试对象。
岗位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岗位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岗位能力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岗位能力测试的,视作放弃岗位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对象:岗位能力测试合格者。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30% +面试成绩×30%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公示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wu.cn)公示7天。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农业户口的须转为非农(若聘用之前有关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则按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执行),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工作经历的认定统一截止到2016年11月21日。攻读硕士、博士的学制时间不视作工作经历。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证书要求在2016年11月21日前取得。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指定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wu.cn)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wrl.gov.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w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凡与工商学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报名等具体问题,请向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咨询。
地址:义乌市学院路2号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22000)
联系人: 佘老师
联系电话:0579-8380355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