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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租客开店从事"特殊服务" "任性"房东不听劝说被刑拘

发布时间: 2016-11-16 10:03:15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孙敏

  租房也有风险,这不,义乌一房东就因为给涉黄场所提供租房而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我保证,今后再也不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非法活动了。”昨天,面对警方审讯,房东叶某后悔地低下了头。

  叶某是义乌人,家住后宅街道,有多间房屋闲置。今年3月,叶某将房子租给一个租客,用于开麻将馆。可过了一个月,麻将馆开不下去停业了。于是,叶某将房子转租给新租客韦某,跟他一起前来的还有江西人陈某。“签完租房协议后,我就没有再见过韦某,每次都是陈某跟我联系。”叶某表示,自己并不知道陈某租房为何所用,因为没有事儿他几乎不会前去查看。

  上周,义乌市公安局后宅派出所根据线索,得知陈某所租房间内有卖淫嫖娼嫌疑。民警立即将情况告知叶某,要求他收回出租房屋。叶某找到陈某,让其搬离。可三天后,陈某还是没有离开。“他说现在外面房子很难租,再宽限一下,一旦找到房子就会搬出去。”听到这么说,叶某就同意他们继续租用。

  两天后,民警通过蹲点守候的方式打掉了该卖淫场所,陈某及从事卖淫活动的两名女子都被抓获归案。前天,房东叶某也因容留卖淫而被警方刑事拘留,“我只是将房子租给别人,我以为他们拿去做什么用都与我无关,都是不懂法害的啊。”

  “明知租客是在从事违法行为,仍将房子出租,已经构成共犯。”民警介绍,这起案件也给其他出租房的房东提了个醒,“以前,将房屋出租给卖淫团伙、传销组织的事情偶有发生,希望房东们切莫为蝇头小利任性租房,以免触犯法律法规,得不偿失。”

  民警还提醒房东,不要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租客,对租客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派出所备案办理证件,如果发现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及时向警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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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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