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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义乌为残疾人送上“大礼包”

发布时间: 2016-12-03 14:32:21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蒋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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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2月3日讯(记者 蒋守洋)今天(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中国义乌网记者从义乌市残联获悉,为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义乌市在“国际残疾人日”之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全市残疾人送上“大礼包”。

  接下来,义乌将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不断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到2018年底争取消除人均收入在万元以下的残疾人贫困家庭,到2020年,率先建成更加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同步迈进全面小康社会。

  根据《实施意见》,义乌将从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完善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政策、实施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加大残疾人住房保障力度等方面全面提升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阶段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的40%发放生活补贴。对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分三档每人每月按照义乌市低保标准给予100%、50%、25%比例的护理补贴。对在机构集中托养的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其护理补贴全额补助,其他残疾人在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100%。对65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对0—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肢体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手术、配置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等基本服务;对7—18周岁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基本养护服务。对残疾人自费配置辅助器具给予定额补贴。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大额标准给予全额补贴;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实行统一参保,全额补贴。

  同时,义乌将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稳定发展集中就业、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推进农村残疾人增收、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全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并全面实施电商助残计划,全面开展电商知识培训,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鼓励残疾人电商创业。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将加快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

  附: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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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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