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义乌市司法局与义乌市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一事进行签约。从本月起,义乌市司法局稠江司法所辖区71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服务工作,全部由义乌市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担,这标志着义乌市在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服务工作新机制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社区服刑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也是一个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群体。截至目前,我国的社区服刑人员总数超过60万人。在义乌市,目前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800多人,刑满释放人员2000多人,日常监管、教育、帮扶的任务很重。
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创新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工作机制,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质量,义乌市司法局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该实施意见,义乌市司法局决定在义乌市稠江街道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服务试点,由义乌市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担71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服务工作。
据义乌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大队长骆跃军介绍,从本月15日起,稠江司法所辖区的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服务工作将由义乌市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担,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建立信息档案、组织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开展上门走访、开展困难帮扶、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台账等社区矫正非执法类服务。此次签约涉及的购买服务费用,由义乌市司法局和义乌市稠江街道办事处共同承担。
据了解,困难帮扶主要包括个别教育、心理矫正、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今后,义乌市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做到有的放矢、因人而异。同时,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并对有需要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或心理危机干预,帮助服刑人员恢复心理健康。对于有就业意愿的社区服刑人员,义乌市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还将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就业岗位推荐等服务。
义乌市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代表陶旭明表示,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及法律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耐心、细致地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服务工作,为义乌市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服务试点积累经验,帮助服刑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共同营造阳光、和谐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