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30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何建栋 记者 王婷)近日,省委、省政府发文《关于2015年度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杭州市等4个市、杭州市江干区等22个县(市、区)被评为2015年度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我市继2014年度后,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1996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实行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将科技进步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政绩考核之中。1997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市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从而使实施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成为一项法定工作。经过不断的实践、完善、创新,目前我省已经形成了一套集责任目标、责任范围、责任方式为一体的考核实施办法。
2015年,全市科技投入综合评价位居全省第一位,技术创新综合评价位居全省第七位、金华市第一位。财政科技投入4.42亿元,同比增长30.4%,全年R&D经费支出16.82亿元,同比增长18.4%,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66亿元,增长16.5%,技术市场交易额1.08亿元。新增市级以上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174家、研发中心41家,完成目标任务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