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义乌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调整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报名条件的通知》,义乌的异地中考新政策正式落地。
据了解,2013年开始,义乌市出台文件,解决了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有序参加中考的问题。当时规定,符合条件的外来建设者子女,可以在义乌参加中考,但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中的1个:外来务工人员夫妻双方持有义乌市浙江省居住证,其子女在义乌市初中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夫妻双方一方持有义乌市浙江省居住证,另一方持有义乌市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其子女在义乌市有初中阶段连续3年学习经历和初中学籍;外来务工人员夫妻双方持有义乌市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夫妻一方参加社会保险连续3年及以上,其子女在义乌市初中毕业并且毕业时有义乌市连续6年学籍。
而刚出台的义乌市异地中考政策规定,外来建设者夫妻双方或一方在义乌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居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从2017年起其子女初中毕业当年可以在义乌市参加中考,招生录取与义乌市户籍借读生享受同等待遇。即外来建设者夫妻一方参加义乌市社会养老保险累计三年及以上,且中考报考前处在缴状态,其子女在义乌市初中有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初中学籍;外来建设者夫妻双方或一方有义乌市户籍,其子女在义乌市初中有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初中学籍;外来建设者夫妻双方或一方在义乌市范围内有房屋产权证的,其子女在义乌市初中有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初中学籍;经市相关部门认定为引进人才的子女,其子女在义乌市初中毕业的。
新规定自2017年中考报名开始适用,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与义乌市户籍借读生同等待遇(义乌中学自主招生从其规定)。义乌市教育局要求各初中学校,必须加强相关经办人员的培训,做到统一标准,统一组织,严格纪律,严格管理,确保政策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