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23日讯(通讯员 杨志琴)春节临近,人们都在忙着办年货、购新衣准备迎接新春。而对于很多爱美女士来说,到美发店里做个美美的发型成了逢年过节必经的“头等大事”。发型做的美不美、合不合心意,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过年过节的心情。近日,消费者刘女士本想到美发店做个“美丽”的发型,结果却让她没了“美丽”的心情。
“你好,我老婆昨天在义亭刚做好的卷发,今天就不卷了,能帮我跟美发店做个调解吗?”1月18日,一男子来到市场监管局义亭所投诉,要求美发店退还美发费用。
据了解,该男子的妻子刘女士于2017年1月17日,到义亭镇某理发店做发型,要求店家为其做卷发,并为此花费了320元。刚做完发型,刘女士还是比较满意的。但是,第二天早上刚起床,刘女士就觉得头发有些不对劲。“看上去怎么没有昨天那么卷了呢?”刘女士拿起梳子梳理了几下头发,头发的卷曲度越发的不明显了。
工作人员在听取该男子陈述后,立即陪同投诉人来到该美发店,找到给刘女士做造型的发型师,了解事情的原委,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发型师向刘女士解释说:“我是按着你说的帮你做成中卷的,你自己在家里用普通梳子梳肯定是不行的,卷发打理应该要用卷发梳结合吹风机吹,但是要达到我帮你吹的效果还是有难度的。”对于理发师解释中的卷发应该怎么打理,刘女士表示做完头发那天理发师并未告知。
原来,刚开始刘女士来店里是要求做成大波浪卷的,因发型师提出了大卷发不适合刘女士,刘女士就改为做成中卷,但发型师并未向刘女士说明中卷发的效果。在最后吹头发定型的时候,发型师发挥了他深厚的“吹”功,把刘女士的头发用吹风机吹的比较卷,但实际上吹风机吹出的效果和实际效果会存在一定的差距。
工作人员最后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24条的相关规定,因理发店在做发型前没有明确向刘女士说明中卷的效果,也未告知刘女士做完发型后应注意的事项,建议美发店退还刘女士一半的费用。对此,双方均表示认可和接受,店家当场退还刘女士160元。
眼下,又到了节前美容美发的高峰期,相关的举报投诉也多了起来。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一是要理性消费,选择适合自己的美容美发店;二是做造型前,要与发型师充分沟通,确保最后出来的效果是自己需要的。同时也提醒经营者:若在做发型过程中发现消费者指定的款式不适合本人的,在做出变动前要充分征求消费者意见,尊重其本人的选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