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稠江街道下沿塘村的吴大妈,几个月前办理了新社区集聚项目“香溪印象”的交房手续,这几天便发现原先发养老金的卡里多打进了9680元钱。经了解得知,这笔钱是市政府为参加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的村民发放的社会保险补贴。
随着集聚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参与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的群众将越来越多,享受这一惠民补贴的人数也将越来越多。考虑到领取人员年龄大的较多,市社保处简化办理方式,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只要将相关材料递交所在村,再由村专门经办人统一收齐后到社保处专窗批量办理即可。
据悉,这种统一批量受理业务方便参保群众的经办模式已不是第一次实行。过去的一年,市社保处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己任,在精准服务上下足功夫。
被征地农民连迎政策利好,去年有3.5万多人补缴参保
山边程村的程大伯今年63岁。2016年12月,城西街道山边程村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手续。他马上就到社保窗口咨询并办理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直以来广受参保群众关注,仅2016年参加被征地转职保补缴的人员就有3.5万余人。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正常运行机制———个人缴费设“高、低”两档标准,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相应设置为两档,按高档标准缴费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低档标准缴费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60%。2017年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缴费标准调整为高档51465元、低档11280元。相应地,按高档标准缴费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为每人每月705元,按低档标准缴费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调整为每人每月423元。
被征地人员参保核定机制———根据有关文件中“即征即保、先保后征、人地对应”的原则,参保人员的核定方式由原先的“整村或小组符合人均0.2亩以下”调整为“整村或部分人员土地征收”,使土地征用后人均耕地大于0.2亩的失地农民也能参加养老保障。新的核定办法出台以后,截至2016年12月我市已办理被征地保障新增村285个,5万余人参保。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互衔接机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参加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在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项待遇可叠加享受。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员相关医疗待遇保障机制———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按城乡居民小额缴费标准补助,同时被征地待遇享受人员可两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在衔接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
进入“互联网+”时代,社保经办实现“多条腿走路”
1月19日上午,家住北苑街道的金先生登录义乌市社会保障网上申报系统(“企服宝”),只用了几分钟就办好了相关社保业务。
如今,互联网已经逐渐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环节,为让更多参保人员享受优质高效、均等普惠的服务,市社保处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服务模式,努力实现经办服务“多条腿走路”。
网上办事,经办少跑腿。用人单位开通“企服宝”后,不用到社保窗口即可自助办理包括用人单位、职工参保情况查询,人员新增、续保等业务。目前,我市网上申报系统日均办件量达2000余笔。
自助服务,办事不排队。网上社保个人查询系统升级完善后,参保人足不出户即可自助进行职工缴费明细、医保个人账户与消费信息等多项内容的查询和打印。同时,全市所有社保办事大厅及镇街社保经办点分别设有自助服务机,参保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即可自助完成所需信息的查询和打印。
业务下延,服务进万家。这几年,我市逐步扩大社保业务经办权限下放范围,目前除行政服务中心和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外,全市已设立5个镇街社保办事大厅,可同步经办大部分参保登记、待遇核定、城乡居保、稽核的业务。其余9个镇街劳保所社保窗口可经办部分参保登记、城乡居保、生存认证的业务,基本实现业务属地办理。
特事特办,提质更增效。去年11月,市社保处创新推出“潮汐窗口”服务模式,实行窗口人流高峰应急启动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