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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面向基层评选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 符合条件的抓紧申报

发布时间: 2017-03-14 10:27:53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王志坚

  日前,义乌市府办印发《关于评选表彰义乌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该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劳动模范、模范集体评选活动。以弘扬劳模精神,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义乌市民争先创优、创业创新的劳动热情,推进世界“小商品之都”建设。

  “劳动模范、模范集体推荐工作日前已全面展开,4月10日前要完成考察、初审、公示等工作,4月15日前完成报批工作,‘五一’节前进行表彰。”昨天,义乌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说,报名工作截至3月20日结束,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和集体要抓紧报名了。

  根据新出台的《义乌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评选工作方案》,此次要评选的30名劳动模范,比例安排如下:一线职工(指企事业机关单位中层及以下人员)不少于60%;农业人员不少于10%;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包括厂长、经理、院长、校长)控制在25%内;其他人员控制在5%内,其中妇女不少于15%。模范集体指班组、车间、科室等。

  义乌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说,此次评选有三个原则: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坚持评选条件,坚持群众公认,兼顾各个行业各个岗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把关。“近年来,在义乌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个体经营者、机关(团体)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集体,均可参评。”

  据悉,30名劳动模范和10个模范集体产生后,将在4月底举行的义乌市“五一”文艺晚会上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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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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