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13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黄克庭)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义乌市名优教师奖励办法(试行)正式出台。
该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旨在创设名优教师成长的良好环境与氛围,充分发挥好名优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激励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的快速成长的长效机制。
奖励对象是在我市任职任教,获得相关业务性、综合性荣誉称号的教师及集体。奖励方式、标准如下。
特级教师:考核合格20000元/年、考核良好30000元/年、考核优秀40000元/年;
省级名师名校长:考核合格20000元/年、考核良好24000元/年、考核优秀30000元/年;
金华市级名师名校长:考核合格10000元/年、考核良好12000元/年、考核优秀15000元/年;
义乌市级届内学科带头人:考核合格6000元/年、考核良好9000元/年、考核优秀12000元/年;
全国模范教师一次性奖励50000元,全国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教育工作者、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一次性奖励20000元;
浙江省杰出教师一次性奖励50000元;
省级教坛新秀一次性奖励10000元,浙江省优质课一等奖一次性奖励3000元,省最美教师一次性奖励3000元,省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获得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
金华市级教坛新秀一次性奖励5000元,金华市最美教师一次性奖励2000元;
义乌市级名校长、优秀支教教师一次性奖励2000元,义乌市级教坛新秀一次性奖励2000元,义乌市最美教师一次性奖励1000元;
以上奖励津贴不包括国家、省、金华市规定应享受的奖励与津贴。
对于名师名校长专项奖励基金(以年度计算)的规定是:
特级教师工作室奖励基金。每个工作室奖励基金50000元,主要用于特级教师教科研活动、带徒、外出培训等。
金华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奖励基金。每个工作室奖励基金30000元,主要用于名师名校长课题研究、扶持薄弱学校、教科研活动、讲座、带徒、外出培训等。
义乌市名师工作室奖励基金。每个工作室奖励基金20000元,主要用于名师教科研活动、带徒、讲座、外出培训等。
重大科研项目奖励基金。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科教奖励基金,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引进名师名校长奖励基金。引进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名校长,给予50万元安家补助;引进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市(地)名师名校长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给予30万元安家补助;引进获得省教坛新秀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
按照规定,奖励资金在义乌市名师名校长专项资金中列支,奖金的发放应与对名优教师的考核挂钩,具体由市教育局制定考核办法并发放。发放对象退休后,从次月起停止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