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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城市供水不可取 义乌一男子擅自打开消防栓用水被查处

发布时间: 2017-04-13 21:01:53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吴青青

  中国义乌网4月13日讯(通讯员 吴青青)在剿灭劣Ⅴ类水决战的冲锋号下,义乌市执法局北苑大队积极投身水务执法,重点加强对破坏水环境、水资源和水利设施等不文明现象和违法行为的监督巡查,全力配合义乌剿灭劣Ⅴ类水、“五水共治”工作。

  近日,市执法局北苑大队在水务执法工作中,发现一辆黄色江铃拖斗车停靠在非机动车道上,车上装载一只塑料水桶,源源不断的水正从路边消防栓上通过管道流到塑料桶内,而且路面大面积积水,造成水资源浪费严重。“盗用城市供水!”执法人员见到此情此景,立马上前责令现场人员暂停取水行为。

  经调查,正在实施盗用城市用水行为的占某,是义乌市天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其擅自打开消防栓盗用城市供水的行为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

  据了解,春季正是植物病虫害的高发期,为加强近段时间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义乌市天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指派占某驾驶一辆普通货车对雪峰西路上绿化带上的植物进行施药作业。因当时没找到取水点,且有多处消防栓,占某贪图方便,一时起了“歹念”,他打开消防栓,取用消防用水以保证施药作业继续进行。被查获时,占某已盗取水量总共有二三吨左右。

  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执法人员责令义乌市天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义乌市自来水公司补缴水费,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群众,如发现有类似单位或个人未经审批,打开消防栓盗用城市供水等行为,及时拨打96150进行举报,以实际行动助力我市剿灭劣Ⅴ类水、“五水共治”工作,形成保护水资源社会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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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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