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5月4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黄克庭)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有效减少我市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溺水150天专项教育”活动已经全面启动。
据悉,溺水事故是危害学生安全的“第一杀手”,每年死于溺水事故的学生占非正常死亡学生总数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防溺水150天专项教育”活动时间是2017年5月至9月底,参加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
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在5月初举行活动的启动仪式,部署今年的防溺水工作。各校制定专项教育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防溺水专项教育。主要内容:学校举办一次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诵读“防溺水安全三字经”,通过家长会、微信、短信等方式将防溺水活动告知家长,校团委、少先队开展防溺水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各校根据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可以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各校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村(居)委会的支持,对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详细的排查,提请镇街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和提示语;提醒池塘、水库的责任人,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落实好防溺水的相关措施;聘请义务监管员(志愿者)在关键时段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各校要对在校的外来务工子女、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分片划定责任区,逐一家访,做好记录。“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工作列入对学校的年终考核。
为了保障防溺水活动的效果,全市建立月报制度。5月至9月,各校要将上月防溺水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以每月一报制度促进学校防溺水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活动的扎实开展。
按照相关规定,各中心校要向镇、街分管领导作一次专题汇报,争取由政府牵头,宣传、水务、卫生、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参与,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实行家校合作,明确学校、家庭、学生各自责任。各校要重点关注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暑假放假后的10天、暑假期间每天11时至16时这些溺水事故高发时段,要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告知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