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为一份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上没有公司房地产经纪人的签名,义乌市区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拿到了一张一万元的罚单。这也是义乌对房地产中介行业此类违规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介绍,去年9月15日,该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为义乌建设三村一个套间的买卖提供了中介服务,并作为丙方给房屋甲乙买卖双方提供了房屋买卖居间服务合同,向甲乙双方各收取一万元服务费。只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该公司并没有让办理这起房地产买卖的房地产经纪人签名。
而恰好在上周的一次检查中,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执法人员发现了这一份不规范的合同。
按《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并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否则将被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