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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义乌网6月2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陈奎钱)住酒店本是图个方便、舒适,可是近日,来自广东深圳的冯女士却在义乌遇到了糟心事。原来,冯女士在入住义乌福田街道某酒店后,房间内空调挂机突然掉落,导致其脚趾骨断裂,花费了数千医疗费。当她向酒店索赔时,酒店却不肯承担全部赔偿。
冯女士在深圳老家经营饰品批发生意。5月22日,她来到义乌采购,为了方便起见,就近入住了国际商贸城附近的一家酒店。入住酒店后第二天,冯女士路过空调处时,突然空调挂机掉了下来。冯女士避闪不及,被挂机砸中了脚趾。冯女士向酒店总台值班人员告知这一情况后,就马上打车去医院检查治疗。
经医院诊断,冯女士脚趾头的中趾骨断裂。冯女士在医院住了4天,共花费医疗费2200余元。医生告诉冯女士,一个星期后还需复查治疗,医疗费预计至少要4千元。
出院后,冯女士向酒店提出赔偿要求,要求酒店赔偿医药费4000元,精神损失费6000元及误工费1万元,共计2万元。
酒店老板承认了空调挂机安装不够牢固,时间一久膨胀螺丝松动,但认为挂机掉落与冯女士“房间电视声音过大”等原因也有关系,只愿意承担医疗费的一半,即2000元。
“电视机声音大就会使空调机掉落,这说明空调机明显不牢固嘛,还反过来怪我?”听了酒店的解释,冯女士十分愤怒。双方协商多日,由于分歧过大,都没有结果。5月31日,无奈的冯女士向义乌市场监管局福田所投诉。
福田市场监管所消保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工作人员听取了双方陈述,查看了王女士的伤情、医疗证明和医疗发票。
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九条和第十八条规定,酒店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酒店设施存在明显的使用缺陷,住客造成的损伤应由酒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双方陈述,用于固定空调挂机的膨胀螺丝松动导致掉落,与酒店平时安全检查工作没做好有直接关系,应当承担责任。
经消保人员耐心调解,最后,酒店老板承认是因酒店管理松懈、安全检查不到位才导致事故发生,并向冯女士表示道歉,同意一次性赔偿给王女士医药费、打车费3000元,误工费等2000元,共计5000元。冯女士对此表示同意接受。
在此,义乌市场监管局提醒,酒店应增强责任意识,做好日常管理,排除安全隐患,履行好安全保障义务,为住客提供一个安全、舒心的居住环境;消费者在入住酒店时也应注意检查配套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