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义乌廿三里街道活鱼塘村村民朱建忠一脸愁容,他和家人及亲戚正忙着清理树上的蜜梨。“前段时间持续强降雨,导致蜜梨水分太足,加上不能及时施农药,几十亩蜜梨都出现了糜烂现象,今年的损失可大啦。”朱建忠说,糜烂的蜜梨数量达5000多公斤,按往年的收购价计算,直接经济损失4.5万元以上。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持续暴雨不算台风,由于我参保的是台风险,蜜梨糜烂造成的损失不能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现在,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朱建忠说,他种了45亩梨树,其中大多是蜜梨。自2009年承包该果园后,为保险起见,他每年都投保。2012~2015年,梨园均遭遇了台风袭击。“2012年损失不大,保险公司赔了4000元;2015年遭台风重创,保险公司赔了一万元。”
“今年我已先后投入20万元左右,估计能不能收回10万元成本都是一个问题。”朱建忠指着一株挂满了烂果的梨树说,每年七八月是蜜梨的成熟期。如今,看着满树的烂梨,他感觉束手无策。“以前保险公司有个保险品种叫‘梨头保险’,专门为水果类种植户承担种植和经营风险,可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取消了这个险种,统一要求投保‘台风险’,不是受台风影响导致的损失就不能赔。”
为何水果类种植户不能参保“梨头保险”?昨天下午,记者咨询了义乌市农合联有关负责人,对方回复,自2015年起,义乌农业部门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若干意见及义乌实际情况,开展了糖(果)蔗、梨和农田作业机械商业保险试点工作,糖(果)蔗和梨险种保险由人保财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参保对象为义乌市范围内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及专业合作社。其中,梨种植专业户(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统一投保的险种叫“梨落果保险”,而非朱建忠说的“台风险”。在保险期间,由于火灾、风灾、雹灾、水灾(包括泥石流和塌方)引起梨果脱落而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相应的经济赔偿。
该负责人认为,朱建忠种植的大片蜜梨出现糜烂,可能与其培育管理不善(如误施农药、肥料,不及时科学防治病虫害等)有关。重要的是,蜜梨的损失不是因为遭遇恶劣引起梨果脱落而造成的。同时,按照朱建忠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梨落果保险”合同约定,合同有效期是从7月1日开始的,而朱建忠种植的蜜梨出现大面积糜烂现象是从6月份开始的,是持续强降雨导致,而非台风侵袭造成。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得由种植户自行承担。
不过,该负责人也给朱建忠提了一个建议,如果损失惨重且无力担负有关经济损失,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