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17日讯(商报记者 王佳丽)随着义乌市交警部门“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的持续推进,第一阶段“乱行车”和第二阶段“乱停车”的集中整治已取得显著成效,全市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从7月11日起至7月30日,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乱过路”集中整治行动。
7月11日上午,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分别组织队员在丹溪路与城中中路路口、绣湖广场前的爱心斑马线处进行了“乱过路”集中整治。整治中发现,有的非机动车和行人无视信号灯随意通行、有的机动车不文明礼让行人、有的大货车开进了城区……交警表示,针对这些情况,将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严抓此类“乱过路”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乱过路”主要指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非机动车违法载人、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等违法行为。据悉,针对“乱过路”不文明现象,具体处罚措施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二十元罚款;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五十元罚款。行人“乱过路”的处罚措施为: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处十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