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27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朱露珊)为了“把好源头”,不让“问题钢瓶”流入市场,义乌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不畏烈日酷暑,对全市5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全面检查。
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对充装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按规范操作,以及充装所使用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仔细检查。对检查发现部分在用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附件临近检验期等问题,工作人员予以严肃指出,要求充装单位立即整改,并不定期复查。
尽管检查情况总体良好,但安全工作无小事,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要求充装单位严格按照3211特种设备企业管理手册的要求,落实气瓶充装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执法力度、更新管理手段,重点打击充装超期未检钢瓶和使用超期未检充装设备等违法行为,并结合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整合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罚信息,将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不定期的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在此,义乌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
1、购买使用液化气钢瓶时,一要看钢瓶护罩上刻的制造日期、使用有效期,瓶体角阀上检验单位的标志;二要看气瓶有无充装单位充装标识和警示标识。切勿购买使用超期未检、已经报废和无相应标识的液化气钢瓶;
2、钢瓶的放置地点,切勿靠近热源和明火,夏季应该防止暴晒;移动钢瓶时,切勿拖拽和滚动;应使用专为液化石油气设计的减压阀和软管,并要做到及时更换;
3、遇到液化石油气泄露的紧急情况,应立即消除所有明火,不要操作或动用任何电器或电子设备,打开所有门窗,保证室内通风,在专业人员现场确认安全后再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