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11日讯(商报记者 骆红婷)日前,义乌出台《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首次明确了个人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的标准,对个人信用实行评分制管理,分为信用极好、信用优秀、信用良好、轻微失信、信用较差、信用极差六类,实现义乌“人人都有信用分”。
《办法》明确了对不同类别的人群的奖惩措施。如信用优秀的人群可享受交通、泊车等公共收费服务优惠,享受医院诊疗、车辆年检等绿色通道等;对信用极差的人群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同时,建立参加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等信用修复机制,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该《办法》是浙江省内第一部个人信用领域的综合规范性文件,也是我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的有力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