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16日讯(通讯员 楼玲 商报记者 王佳丽)为深化“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底,交警部门将在全市开展“小微车辆”整治等“六大战役”,坚决防控道路交通事故。
据了解,“六大战役”包括“小微车辆”交通乱象整治战、路面精准管控战、宣传攻势战、群防群治合成战、隐患歼灭战和科技信息战等。交警部门确定了重点查处的范围,重点车辆包括“两客一危”车辆、农村面包车、重中型货车及电动车等“小微车辆”;重点人员包括“两客一危”车辆等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农村中老年人、外来流动人员、农村公路沿线居民和企业务工人员;重点路段包括辖区内103省道、310省道、210省道,金义东公路、佛堂大道、四海大道、上佛路、国贸大道、机场路、环城路,义武公路、310省道复线、东义线(G327)等新开通公路,辖区内主要隧道、重点交叉路口、重点农村道路;重点时段包括每天6时至8时、17时至21时,以及各中队辖区死亡事故高发的时间段;重点违法行为包括酒驾、毒驾、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载人、货车超载超限、驾车时使用手机、违法超车、疲劳驾驶、涉牌涉证以及乱停车、乱过路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两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和所谓的“燃油助力车”)、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等“小微车辆”不按规定载人、擅自加装遮阳伞(篷)、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已经成为交通事故多发的重要源头。为此,交警部门在处罚措施上将严格执行六个“一律”标准。1.对二轮电动车驾乘3人(含)以上的,一律扣留,经鉴定属机动车的,对无证驾驶人员一律拘留。2.对上道路行驶的未经登记上牌的货运电动三轮车辆车厢上载人的,除处罚其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外,一律处罚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3.对上道路行驶的未经登记上牌的载客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辆,一律扣留,依法处罚后责令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再次查获的一律从严处理,属无证驾驶的一律拘留。4.对上道路行驶的未经登记上牌的燃油驱动的二、三轮车辆一律扣留,依法处罚并责令当事人补办合法牌证后才能返还。5.对电动自行车擅自加装遮阳伞(篷)的,一律拆除。6.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乱过路等违法行为,一律责令协助民警纠正违法行为或者观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在开展“小微车辆”大整治的同时,交警部门还将继续开展“追违清库”行动、严查货车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