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28日),记者从义乌城管委获悉,义乌市建设局于日前为现代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制定了若干意见实施细则,意在落实有关物业服务业的优惠政策,培育行业发展。
该细则进一步完善了现代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扶持、奖励项目,具体包括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奖励,物业服务企业品质提升奖励,物业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奖励,行业职业培训和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抗洪抢险应急物资的购置,最低收入困难家庭物业服务费补贴,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补贴、保障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奖励,义乌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开支的项目等。
同时,细则还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补贴、保障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奖励作了详细规定。
此外,细则明确,在物业管理工作年度评比中获得先进称号的镇(街道)、社区(村)、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