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义乌市创新型领军人才暨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实施办法》,旨在加速培养和造就一批中青年创新型领军人才暨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据悉,“133创新人才工程”是义乌市政府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的最高人才培养计划,按五年一周期开展培养工作。其中,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分别选拔一层次5名、二层次15名,入选者除获得每人每周期给予的8万元、4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外,还可享受每年一次的疗养培训和健康体检;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不超过60名,入选人员所获得的资助资金应用于添置科研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以及参加学术活动与培训等,不能作为个人的生活费用。
《实施办法》规定,在同一培养周期内先后入选国家、省等不同层级人才培养工程的,义乌市财政予以1∶1配套资助,与市本级资助不重复享受,配套或资助的经费就高执行;在同一培养周期内先后入选同一层级人才培养工程不同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的,按高层次资助标准执行。
对于“133创新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实施办法》在明确相关政治条件和道德标准的同时,对不同层次培养对象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也作出了相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