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所发视频截图
中国义乌网10月15日讯(记者 吴杰 通讯员 冯丽敏 编辑 祝璐)10月12日晚上22点,义乌一男子汪某在微信老乡群里转发了一段火灾视频,造谣南山发生火灾。随后,这个视频在各种微信群、朋友圈大量转发。
警方发现该视频后,立即介入调查,快速查清微信中所传的“义乌南山发生山火视频”为移花接木,并找到了最先发布该信息的汪某。
10月13日,警方将汪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汪某交代,当天自己在手机微信群看到一段火灾视频,出于好玩将视频转发到自己的老乡群里,并称是义乌的南山发生了火灾。
汪某对自己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汪某被处以治安拘留4天。
就在前不久,义乌江东街道一男子也因在网上违规发布信息被拘留5天。在此,义乌警方提示广大市民:网络表达如果触碰法律红线,同样要接受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