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16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陈文青 编辑 闫允)为纪念邹宁浩烈士牺牲一周年,12月16日,义乌市消防支队分别在金华和义乌两地举行悼念仪式和《都市火魂》邮集汇报展,缅怀先烈,传承烈士精神。义乌消防支队官兵、邹宁浩烈士家属、“城市有爱”公益组织、义乌市集邮协会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上午9时,邹宁浩烈士牺牲一周年悼念仪式在金华烈士陵园举行。参与悼念的人们在烈士遗像前,缅怀英烈,向消防战地记者邹宁浩烈士致敬鞠躬,依次敬献鲜花。在场人员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义乌消防支队官兵向烈士敬礼致敬。礼毕后,全体人员默哀。
“青山有幸埋忠骨,碧血长空铸警魂。我们不仅要遥祭逝去的英灵,更要传承烈士遗志,将心中最深情的思念和最崇高的敬意化作决心,凝为动力,为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的消防铁军再创佳绩、再立新功。”消防支队方启龙政委在悼词中号召全体消防官兵向邹宁浩烈士学习。
与此同时,纪念邹宁浩烈士牺牲一周年暨《都市火魂》邮集汇报展在义乌市绣湖公园华川书舍举行。被大火烧化的相机、手机以及对讲机、生前撰写的消防专著《都市火魂》、策划的消防十二生肖剪纸作品、获奖摄影作品、收藏的消防邮品集……展出当天,消防烈士邹宁浩的几件遗物摆放玻璃橱窗内,供市民瞻仰。“他生前的心愿就是能通过集邮和消防书籍来让更多的人重视安全,现在做到了,我们很替他欣慰。”邹宁浩妈妈说,“我们会接过他肩上的担子,继续接力,虽然已经过去一年,但是他的精神将会影响我们一生。”邹宁浩生前战友说。
“他生前热心公益,我们组织的活动他都会积极参与,特别关注老年人和贫困儿童。”邹宁浩生前参与的“城市有爱”公益组织志愿者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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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宁浩,浙江武义人,1987年9月2日出生,2005年12月入伍,上士警衔,先后在丽水公安消防支队、金华公安消防支队和义乌公安消防支队服役,十多次立功受奖。2016年12月16日,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邹宁浩同志作为“消防战地记者”,冲锋在前,忘我战斗,在火线拍摄过程中不幸英勇牺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浙江省人民政府追授为“人民卫士”荣誉称号;浙江省公安厅党委追记一等功,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共青团浙江省委追授“浙江青年五四奖章”;入选“浙江好人”、“中国好人榜”。